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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现行财政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工作要求,经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,决定本中心于2017年8月1日起所有评标专家评审劳务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均采取银行转账支付方式,于每月最后一周支付1次的办法支付。所有评标专家必须在评标时提供本人准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;所有评标专家请及时查收,若1个月后仍未收到此款项,请与本中心办公室联系,及时处理。
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
2017年7月31日